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文件要求,2023年9月26日,我校及时召开了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李颂国同志、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学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李颂国主持。
会上,首先学生工作处处长何梦如就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做了详细说明,介绍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基本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汇报了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审情况。随后,各位候选学生按照顺序依次进行线上答辩,讲述自己进入大学以来的奋斗历程,作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同学们不但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展示出了自己独一无二的大学经历与风采。汇报结束后,评审会成员通过审阅候选人资料、听取汇报展示,依照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和要求,认真评审。经投票表决,与会成员一致通过于卓平等3名同学申请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同意黄文晴等228名同学申请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最后,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李颂国同志在会上指出,国家奖助学金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各环节评审一定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思想素质过硬、学习成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模范作用明显”四个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衡量评比,通过民主性推举与表决,正确抉择出最符合条件的我校优秀学子,充分地发挥评奖评优的激励和育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