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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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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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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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加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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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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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担任学院干部满1年,履行职责,考核合格者,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加8分、6分、3分。
2. 担任专业班级干部(学生大队)满1年,履行职责,考核合格者,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加6分、4分、2分。
3. 担任班级干部(学生中队)满1年,履行职责,考核合格者,团支书、班长、副班长加4分,其他班干加2分。
4. 担任党支部学生干部满1年,履行职责,考核合格者,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加5分,委员加3分。
5. 担任学生教官、主任导师助理、学生导师助理、学生事务助理满1年,履行职责,考核合格者,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6. 担任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学生干部满1年,履行职责,考核合格者加2分。
7. 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满1年,履行职责,考核合格者,加4分,会员不加分。
8. 在各类学生干部中,同一学生组织内身兼数职,取其最高职务加分,不累计加分。担任不同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根据学院情况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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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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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党反社会主义,参加邪教组织的以不及格论。
2. 不能正确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造谣、传谣、信谣者每次减10分。
3. 不求进取,挖苦讽刺其他要求进步的同学者,每次减5分。
4.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在活动中不遵守纪律,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每次减5分。
5. 受到班级(中队)公开批评每次减1分;违反院规院纪,受书面通报批评,1次减4分,2次减6分。受到警告处分1次减8分;受严重警告处分1次减10分;受记过处分减15分;受留校查看处分减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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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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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道德素质方面加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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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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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有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行为并为学院争得荣誉者,加3至15分。
2. 受到专业通报表彰奖励者加3分。
3. 受到学院通报表彰奖励者加5分。
4. 受市厅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
5.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加15分。
6. 获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优秀个人称号的分别加15分、10分、8分、5分。
7. 参加无偿献血者加3分。
8. 参加各类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经认证,每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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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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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者1次减4分,2次减6分;受党内团内警告1次减8分;受党内团内严重警告1次减10分;受党内团内记过者1次减15分;受留党留团查看处分减20分;受开除党团籍处分者减30分。
2. 凡学院规定参加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未请假而缺席者,每次减2分。
3. 迟到、早退、晚归,每次减1分,旷课1次减2分。
4. 吃饭无故不打卡发现1次减2分,浪费食物发现1次减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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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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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素质方面的加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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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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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省级、市级、县(区)级运动比赛中(个人和集体项目)获得冠、亚军、季军和参加者分别加20分、15分、10分、5分。
2. 在学院举办的运动会中获得冠军、亚军、季军和前8名5分、4分、3分和2分。
3. 参加正常军事训练满勤者加5分。
4. 能掌控自己的情绪,正确处理家庭问题与个人学习矛盾的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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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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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故不参加集中式军事训练每次减2分。
2. 无故不参加常态化的军体课每次减1分。
3. 军体课无故迟到、早退每次减1分。
4. 不能正确对待人生问题影响个人学习生活的每次减1分,影响他人学习生活的每次减2分。
5. 请病假1次减1分,7天以上减2分,15天以上减5分,30天以上减10分,60天以上视为身心素质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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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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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军事管理方面加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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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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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务卫生检查第一名的宿舍每人加3分,第二名的宿舍每人加2分,第三名的宿舍每人加1分。内务卫生受到院级领导参观表扬的宿舍,每人加3分,院级以上领导表扬的每人加5分。
2. 早操按时间要求全员准时集合操练的班级每班每次加2分(全班人员平均加分)。
3. 每周一升旗手每人每次加5分,主持人加5分,发表感言的同学加5分,仪仗队员加3分。
4. 课堂纪律受到任课老师表扬1次加2分(累计全班平均每人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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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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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务卫生检查最差的宿舍每人每次减1分。受到院级领导批评的每人每次减5分,受到院级以上领导批评的每人每次减10分。
2. 早操不按时间规定操练的班级每次减5分(全班同学平均减分)。
3. 无故不参加早操、军事体育课的同学每次减1分。
4. 操课期间迟到、早退者每次减1分。
5. 在重大集会当中打盹、交头接耳、玩手机被督查发现1次减2分。
6. 不按规定着装,发现1次减1分;
7. 不按规定时间熄灯就寝的宿舍,发现1次全宿舍人员人均减2分。
8. 下课和饭堂路上,不按要求行进的发现1次减1分。
9. 军容风纪检查不合格者每次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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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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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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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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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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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活动中获奖的按照国家、省、市、校级分别加5、3、2、1分。
2.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每项活动中按活动的次数和效果,每项加1分。
3.在“自我发展”体验周活动中,按照班级人数的2:7:1,依据记分成绩分别记3、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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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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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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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活动获奖,按照国家、省、市、校级分别加6、4、3、1分。
2.在各种正式出版的报纸、期刊、学报等发表学术论文,按照国家、省、市、校级分别加5、3、2、1分;在各种学术会上交流论文,按照国家、省、市、校级分别加2、1、0.5、0.3分;以上加分为第一作者,其他作者酌情加分;
3.积极参加读书活动,写出读书笔记,受到班级以上表扬加1分;在网络文化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受到班级以上表扬加1分;在校园文化建设和科技创新中有突出表现,受到班级以上表扬加1分;积极参加各种征文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积极向校内外有关媒体投稿并被采用的等按照核心、重点和一般期刊分别加15分、10分和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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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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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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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院级以上文体艺术比赛取得名次,全国、省、市、校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2.在合唱团、学院体育队等文体团体中表现突出加3分;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受到分队以上表扬的加2分;
4.参加各种文化娱乐竞赛活动获奖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
5.积极组织音乐、绘画、书法、摄影等有利于身心发展的高雅艺术欣赏活动每人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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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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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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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按照其具体每月工作总结和取得的成绩,由社团上级组织负责人签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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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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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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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加1分,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加2分,通过国家英语口语考试、托福、雅思、GRE等语言培训加5分,小语种国家语言考试加2分;
2.通过计算机能力考试并取得证书的按下列标准加分:
级 别 四级 三级 二级
分 值 3分 2分 1分
3.参加其他技能测试并取得良好成绩或相应证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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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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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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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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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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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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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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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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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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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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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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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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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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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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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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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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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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