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6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国公民身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2018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在教学岗位上任教的教师。(注:凡在校工作满一年以上、无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须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3.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通过省教育厅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教育类学校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证书。
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程序
1.填写预报名申请表(3月30日前提交)
请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预报名一览表》(附件1)交人事处(国华楼519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739133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体检(4月2日-4月8日)
预报名通过的教师自行在学院人事处相关网页中下载并双面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4),粘贴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于3月30日-4月8日(逢周一至周六早上)持体检表空腹到清远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完毕,将体检表交到人事处(国华楼519室)核验。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本科为非师范教育类院校毕业或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或成人教育本科学历者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按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考试费240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网上申报(4月9日-17日)
网上申报日期为4月9日-17日(系统开放时间:每天7:00-24:00)。申请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填报信息。 4月20日前学院将统一对申报人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并提交省教育厅。
5.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4月25日前)
申请人于4月25日前向学院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学院审查合格,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送广东省教育厅。提交材料的内容及排序如下:
(1)申请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2,要求见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学历证书及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2017-2018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6)“教育学”、“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岗前培训合格证明;
(7)个人缴交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凭证(由学校统一到社保机关开具);
(8)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由学校提供);
(9)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思想品德鉴定表;
(11)体检表;
(12)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三、提交证明材料的说明
1.学历鉴定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由经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2018年7月31日)。
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携带介绍信(到人事处519室领取)、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教学任务书证明。申请人到学院教务科研处开具2016-2017学年的教学任务书证明。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在学院人事处相关网页下载打印(见附件5),填写后到人事处鉴定。
四、相关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将不予受理。因此,请各部门、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各位教师办理相关事宜,保证申报。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3918006
附件:
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人事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