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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时间:2017-07-05 来源: 作者:

 各处(室)、教学部:

为完善教职工绩效管理,正确评价每位职工的工作业绩和现时表现,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学院拟开展教职工学年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学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及个人修养。

能:主要考核知识水平、业务和岗位工作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敬业精神和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取得工作成效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思想作风,践行碧桂园文化,清正廉洁,守法奉公情况。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服务对象(群众)评议、领导评价的形式进行。

1.教学单位职工的考核:

1)以部门为单位召开学年工作总结会议,每位教师进行个人述职。

2)教师的服务对象评价由教务科研处提供学生对教师的评教数据。

3)部门负责人对每位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填写考核评价表。

4)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内部述职,由本部门教师进行民主评议。

5)考核成绩按百分计算。服务对象(群众)评议占40%,领导评价占60%

2.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考核:

1)以部门为单位召开学年工作总结会议,每位职工进行个人述职。部门负责人对每位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2)职能处室负责人(含副职)面向全院教职工述职,由全院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3)学院领导面向全院教职工述职,由全院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院长对学院副职进行评价,董事长对院长进行评价。

三、考核等级确定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其他等级人数根据考核实际确认。

(一)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好,廉洁自律性强;岗位工作能力强,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工作质量好、效率高、业绩显著。学年绩效考核总成绩不低于90分(教师没有教学事故,其他人员没有被通报情况)。

2.本学年全职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本学年事假不超过10个工作日,病假不超过一个月(20个工作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师德较差,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个人业绩材料、剽窃他人成果。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或工作效果极差,质量达不到要求,服务对象意见大。

3.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工作任务,造成工作损失,产生影响较坏。

4.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有关管理规定,批评教育无效,影响极坏。

    5.思想作风差、品德不好;言行消极或不健康,损害学院利益,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6.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损失,产生不良影响。

四、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召开学年考核工作会议(76-10日)

1.职工个人述职,进行学年工作总结;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评议,填写考核评价表。

2.人事处会同纪检部门派人到教学单位,组织对教学部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并当场回收评价表。(请各教学部提前将本部门教职工召开考核工作会议的时间报人事处)

3.教师的服务对象评价成绩由教务科研处提供学生评教信息。职工考核成绩由所在部门负责进行统计汇总,报人事处。

4.各部门在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学年评优表彰推荐工作。(另文)

5.学生工作处负责对军事教导队的考核工作。院办负责后勤(清洁、绿化、食堂)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院领导述职及民主评议(711日)

1.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职能部门中层干部述职(每人5分钟)。

2.院级领导述职(每人10分钟)。

3.全院教职工对中层干部、学院领导进行民主评议投票。

4.成立民主评议计分工作小组(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负责进行干部民主评议成绩的统计,并报董事会。

(三)召开院务会议(713日)

讨论教职工考核结果,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报董事会批准。

五、考核结果反馈

1.考核结果将逐级反馈至被考核人,对考核基本合格以下人员,由部门领导负责进行谈话。

2.学院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教职工的学年奖惩。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发学年绩效工资,并视情况予以岗位调整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把好质量关,杜绝弄虚作假、不公正现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公正现象,职工有权向人事处直至院务委员会举报或投诉,经查实学院将严肃处理。

2. 每位职工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参加考核工作,实事求是,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人。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工学年考核的领导工作。人事处是考核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刘惠坚

副组长:许从进、苏成柏

  员:何锐连、赵海涛、刘銮明、付全、石利民

 

附:1专任教师学年考核领导评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9f43b0e49109976244f792267abba6d0.doc (45.50 KB)

   2管理(教辅)人员学年考核领导评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1aedbb82fc0512f02fd42b04cbdd0f33.doc (43.00 KB)

                                                                             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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