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2020学年企业实践优秀教师的通知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实践,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同时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企业实践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经学院批准,本学年内赴企业顶岗实践(含在学院基建工程项目顶岗实践)不少于3个月的教师。全院评选名额为1人。
二、推荐条件
1.严格遵守学院规定,按照学院《关于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赴企业顶岗实践手续。顶岗实践结束及时向学院提交总结报告和所在企业给出的工作表现鉴定,相关材料完整齐备。
2.在企业实践期间,能够独立承担某一岗位职务专业技术工作,认真履行相应岗位职务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虚心向企业技术人员学习业务,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吃苦耐劳。
3.能够将专业理论知识运用于企业实践,积极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帮助所在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受到所在企业好评。(有具体案例)
4.能够将在企业岗位实践过程中学习到的先进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以及工作规范等运用到学院的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成效。(有具体案例)
5.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或安全责任事故。
6.所在企业对教师顶岗实践的工作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有关教学部门在7月10日前将推荐教师《企业实践优秀教师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一并报人事处(纸质签字版材料交国华大楼519室,电子版发送到bgy_rsc@sina.com)。
2.人事处对各部门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院院务委员会。
3.院务委员会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
4.公示无异议,报董事会批准。
5.学院于教师节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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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