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励广大青年教职人员勇挑重担,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促进个人快速成长,为学院发展做贡献,学院决定,在每学年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于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科学研究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或取得突出业绩的青年教职工予以特别贡献奖励。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正式聘用的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奖励人数
在学年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受奖励人数。
三、受奖条件
(一)受奖人员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思想品德好,认同碧桂园集团企业文化,爱岗、爱校、爱企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团队协作精神强;无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或师德失范行为。
2.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勤奋、努力、敬业、认真负责,加班加点工作不计得失,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学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3个工作日,没有工作责任事故而受到学院通报批评。
3.高质量完成学院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量,服务对象评价好,学年绩效考核等级为优秀。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等某一单项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成果。专任教师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潜心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取得显著成就。
2.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承担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发表有建树的学术论文或出版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或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的论著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无私奉献,工作业绩突出,成绩显著。
4.积极参与指导学生专业技能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攀登计划、挑战杯大赛及学生社团活动等工作,参加教师岗位(职业)技能竞赛、教师教学信息化大赛等活动,成绩显著。
5.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企业技术应用性研究和技术推广服务,参与碧桂园集团企业应用项目研究或承担企业实际应用项目工作,成效显著。
6.其他特别业绩或成果。
(三)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在教育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等某一单项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成果。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地解决和处理本岗位专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管理问题或技术难题。作为主要责任人,制定完成学院或部门专项业务规划、管理改革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或参与完成本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经验总结材料等,成绩显著。
2.潜心钻研业务,能够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开展研究,撰写有价值的工作研究报告或参与学院教育教学管理项目(课题)的申报与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表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职业教育研究论文或反映学院教育管理改革和发展实践成果的专题报告等。
3.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和理解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将思想教育融入学生教育管理全过程,无私奉献,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在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4.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攀登计划、挑战杯大赛及其他学生社团活动等工作,本人参加岗位(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突出成绩。
5.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碧桂园集团社会服务工作或参与承担碧桂园集团企业管理或技术应用项目研究,取得显著成效。
6.取得其他特别业绩或成果。
四、评选考核办法
1.评选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学年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2.学年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职工本人申报,填写《青年教师(教育工作者)特别贡献奖励申报表》,并提供相应业绩的佐证材料。
3.部门审核、填写推荐理由,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4.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5.将申报人业绩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院务委员会讨论,确定各单项奖励人员名单(如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报学院董事会。
7.董事会批准、实施奖励。
五、奖励办法
1.除正常参与学年评优表彰与部门奖金分配外,学院另行计发特别贡献奖,奖励金额由董事会决定。
2.不受学历、资历限制予以加薪奖励,加薪幅度由董事会决定。
附件1: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青年教师特别贡献奖励申报表
附件1-特别贡献奖励申报表(教师岗)20190612.doc
附件2: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青年教育工作者特别贡献奖励申报表
附件2-特别贡献奖励申报表(管理岗)201906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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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