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五年发展规划(2022—20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加快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彻底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助推国家教育评价改革的深化与实施,尤其是在探索大中小幼教育评价问题和区域教育质量监测问题中,做到科学有效的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我国教育评价工作的改革与创新提供战略牵引和智库服务,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特制定2022-2026五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教育评价一系列改革精神为根本遵循,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行动纲领,以积极引领和推动教育现代化为使命,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与党的教育方针,致力于教育评价战略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搭建各种交流平台,打造最强的教育评价智库,整合和发挥专业智库的效能,努力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等提供有效的支持与服务,为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和任务
决心在未来五年内,争取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区域整体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等方面,总结归纳出一套较为成熟的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育评价理论、方法、技术和标准,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在各种教育实践中,促进新时代中国教育评价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建立一支强大的智库团队,完成一批重大的课题,积极为党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建言献策;创新教育评价学术交流与合作模式及机制,扶持培养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地区高水平、可推广的示范区域和学校;初步建立起教育评价专业课程培养体系,普及教育评价专业知识,培训教育评价专业人才,以帮助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出版一批有价值、可应用、能纾困的教育评价研究成果,为促进教育评价事业可持续、专业化、高水平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保障;推动国际合作,与相关国际学术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助力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转变。
三、行动计划
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本着从国家、地方的教育实际和需求出发,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并重的原则,攻坚克难,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学术研究活动
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是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的中心工作之一。我们将重点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等展开研究。尤其是对“过程评价”和“增值评价”将投入更多的精力;将根据党和政府部门委托,积极承担相关教育评价重大课题研究;将认真做好筹划、征集、申报及撰写本专业委员会的十四五课题工作;将根据党和政府的总体要求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年度学术研究的课题;将组织专门的研究团队,实施课题攻关。
(二)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这是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职能的一个重要体现。我们将依托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建立教育评价专家智库,争取在5年内吸收200名以上国内教育评价领域知名的学者和校长加盟;每年通过梳理总结,将教育评价领域重大战略和国家相关政策方面的研究成果,及时报送学会,为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制定教育发展战略、教育评价体系建设、教育规划和政策提供咨询参考;将通过借鉴、总结、开发等方式,构建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教师专业发展、区域整体教育质量监测等一系列教育评价体系,为教育改革中的人才培养、选拔、考核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决策等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搭建互动分享平台
学术交流和经验互动分享,是推进教育评价理论升华和实践应用的重要途径。我们将按照学会的相关规定,每年举办下列活动:召开一次中国教育评价学术年会和发展论坛,开展全国性的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活动,邀请政府机关、高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专家学者及从事一线教育实践的名校长等,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探讨交流;将组织一次区域性的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活动,以加强地区间教育评价领域的互动及成果推广;将围绕学术专题研究,组织1至2批专家学者深入到基层一线进行调研,总结、梳理和反思相关经验及教训;将组织1至2批会员代表到一些先进的教育评价改革试验区、示范基地和示范学校观摩学习,取长补短。
(四)开展示范区校建设
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其理论、模式、内容等都要通过大量而反复的实践验证。为此,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将通过自己的会员单位进行改革实验。通过以点带面、分层分类的方式,每年选择一些区域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示范区,遴选一些具有示范效应的各级各类学校作为示范校;5年内争取在全国不同类型的地区和学校中,选择5个示范区、30所示范校,开展以教育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先行先试”;通过示范区校的建设,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做好这一工作,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还将重视会员单位及会员个人的发展、培养,让他们真正成为教育评价的信息源头、学术研究的探索先锋、总结经验的一线阵地。
(五)实施相关业务培训
科学的教育评价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门类众多,对组织、实施、管理等要求高、难度大。为此,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将吸收专业化的人才,根据不同的需求,组建自己的培训团队,编写相关的培训教材;将在教育评价的相关政策、创新理念、理论知识、实施标准和方法技能等方面,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培训课程。尤其是针对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校长、园长、教师等不同群体,编写不同的培训手册;将组织和承担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及教育机构委托的培训任务,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委托培训方案;将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针对不同的群体和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线上培训通过投放图片、资料、视频、直播、专人答疑等方式,线下培训通过集中办班、现场讲解、参观示范、典型引导、座谈讨论等方式,每年可开展有针对性的线下培训,在功能上与线上培训进行优势互补。
(六)宣传推广改革成果
教育评价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是推动教育评价应用最终落地的重要一环。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将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梳理、总结相关教育评价的科研成果、经验做法,使之具有可阅读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将打造一系列宣传推广的平台,建立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网站、编发教育评价简报、创办相关刊物、设立微信公众号、创建自媒体等;将通过出版社、电子读物等方式出版发行中国教育评价改革系列丛书;将通过官方各种媒体、互联网、专题报道、直播、宣传片等手段,大力宣传推广教育评价研究成果。
(七)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国外在教育评价方面的优长及经验教训,是我们建立科学教育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参照。我们将与相关国际学术组织及教育系统进行交流合作,认真研究和学习借鉴国外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在教育评价方面的经验教训,尤其关注同属于东亚文化圈的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的教育评价实践;通过走出去学习参观、请进来传授经验、举办国际教育评价论坛等方法,推动开展国际间学术研究、资讯分享及经验交流;组织翻译出版若干国外在教育评价方面比较成功的学术成果专著;努力把握国际教育前沿动态和趋势,及时结合国情为我所用。
四、基本要求与保障措施
在五年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中,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将依据规划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效果为检验标准,不尚空谈,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一)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将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确保教育评价的方向正确;以问题为导向,树立科学的态度,针对长期以来形成的“五唯”问题,立足国情省情校情等,实事求是,积极稳慎,认真攻关、破解;以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五类主体为基本抓手,坚持整体谋划,充分考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不同教育领域和不同学段的特点,探索研究教育评价的具体路径,增强改革的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和协同性。
(二)明确自身的基本定位
作为分支机构,教育评价专业委员在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性质具有鲜明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特征。基于此,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要以积极引领和推动教育现代化为使命,面向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科研院所、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单位等,致力于教育评价战略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努力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好助手、好帮手。
(三)重视团队的专业建设
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需要科学的专业团队。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将十分重视自身建设,从发现人才、甄选人才、培养人才到使用人才各个阶段,都将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到:懂政策,熟知党和政府的各项要求;有担当,具有强烈的使命感;爱教育,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会管理,有很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肯钻研,有一定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此外,还将特别关注专家智库建设,充分借助外脑,以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吸收一批国内外在教育评价方面有影响有成就的专家学者,充分发挥他们的攻坚作用、指导作用和领航作用。
(四)抓好重点的工作落实
教育评价涉及面十分广泛,专业领域也很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将突出重点,根据党和国家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将在如何“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等来确定自己的工作重点;将认真统筹规划,分清主次缓急,细化具体任务,明确人员分工,做到职责清晰;将对确定的议题,组织力量攻关,做好各种保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既有理论性,也有创新性,更有可操作性、可检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