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师教学用品(含教具、教学软件、教材和易耗品,不含手提电脑,以下同)的申购、发放和领用过程,加强学院对教学用品使用管理,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申购与管理原则
(一)各教研室按照满足教学需要,不浪费的原则,编制学期教学用品申购计划。
(二)申购物品时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原则,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家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确定所购物品的品牌。
(三)按照“谁申购,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申购、领取、使用及管理。
(四)帐目清楚。教学单位、学院仓库和教学科研事务部均要做好与教学用品申购审核、发放及管理相关工作的台账记录,并做好学期领取及发放汇总。
二、申购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在每学期第14周前,向教学科研事务部提交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签字的下学期教学用品申购计划,经教学科研事务部审核汇总于第15周提交学院领导审批。
(二)申购物品需明确品牌、单价、数量、用途。
(三)激光笔、扩音器、存贮器、粉笔、板擦、练习簿由教学科研事务部统一提单申购、发放和回收,各教学单位无需重复申购。
三、领用及回收管理
(一)学院仓库负责对申购的教学用品进行验收、建账和入库。
(二)学院仓库管理员要根据教学科研事务部汇总的各教学单位申购计划,建立各教学单位每学期教学消耗用品的领用台账,将用量控制在申购计划内,并定期盘点告知教学科研事务部相关负责人。
(三)专业教研室内教具共用,教师个人所需的教学用品,由教师报本教研室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填写《领物单》,经教研室负责人签批后交教学科研事务部相关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再到学院仓库领取;教材由教师个人凭《教学任务书》到教材书库签名领取。
(四)学院仓库负责人每学期第13周对教学用品进行库存盘点,并与领用台账进行核对,将库存明细单发给教学科研事务部和各教研室教学秘书。
(五)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要建立申购用品领用台账,在学院仓管员提供的专业教学用品库存基础上,做好下一学期本教学单位教学用品的申购计划。
(六)若教师离职,除易耗品不回收外,激光笔、扩音器交教学科研事务部回收,其他教学用品由教研室回收入账,再提供给其他有需求的教师使用。每名教师只能领用激光笔1支、扩音器1台。
(七)学生领取的教材按学院的相关制度回收,除笔、作业薄等易耗品不回收外,其他学习用品诸如绘图用尺等,待课程学习结束后由班级统一交至教材回收室。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