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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碧院教科〔2023〕38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时间:2024-01-04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定于2024年1月8日-1月10日(第19周)进行,分散考试科目按各教学系部提交的备案安排自行组织,并做好巡查工作。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安排、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务组成员

主考:卢晓春

副主考:赵瑜  

巡考: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质量办  

考务人员:赵雪 李春琼 黄丽娜 俞文忠

司铃:谢永浩

集中考试机动监考:谢永浩 苏伟贤(分散考试由系部自行安排人员)

二、考试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附件1)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监考教师应提前熟悉《监考守则》(附件2)和《考场规则》(附件3),监考过程中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严肃考试纪律。提前30分钟到考务室签到并领取考卷(集中考试考务室设在授渔楼320室),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如因监考教师迟到而影响学生考试,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2.监考工作严格参照《监考工作流程》(附件4),开考前,监考教师做好试卷的清点,如有缺页、漏页、错页等现象,及时与考务人员联系。

3.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组织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中签名,考试结束前,完成《考场情况记录表》的记录。

4.考试结束,监考教师确定考卷清点无误后将试卷按照学号顺序排好装袋(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送回考务室(授渔楼320室)。

5.阅卷老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完成阅卷、成绩录入和打印、试卷装订等工作。成绩录入的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月15日22:30。

6期末考试成绩单(按班双面打印)、试卷分析表各一式三份,一份随卷子装订;一份交至教务科;一份教学单位保管。

7.试卷装订后交各系部教学秘书检查并汇总。试卷装订顺序详见附件5。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pdf

附件2.监考守则.docx

附件3.考场规则.docx

附件4.监考工作流程.docx

附件5. 试卷装订顺序.docx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科研处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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