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碧院教科〔2023〕20号 2023-2024学年第一期重修课开课通知时间:2023-10-30 来源: 作者:
各教学(系)部:
本学期重修的课程即日起开始上课,为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现将重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修读方式
1.本学期重修修读以“自学重修”的方式开展,以集中辅导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形式进行,辅导可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
2.安排了MOOC课程“自学重修”的学生,请登录“智慧树”学习平台自主完成学习。
二、重修要求
1.需重修的同学务必按重修安排及时联系对应的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应对“自学重修”的课程安排不少于三次的集中辅导并做好考勤;
3.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对缺课(缺席辅导)或不按时完成作业超三分之一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重修考试的资格,并将其相应的重修成绩记为零分。
三、考核要求
1.“自学重修”的课程第16周结课,第17周内由指导老师单独命题完成考试;
2.通过MOOC重修的课程,按“智慧树”平台考核时间完成考试(学习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2月29日为学习阶段;2023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期末考试阶段;2024年1月4、5日补考);
3.重修课程平时成绩占40%,卷面考核成绩占60%;总评成绩及格的方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成绩及格者的分数一律按60分计,并标注"重修";
4.任课教师应于重修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成绩的录入。
请各开课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重修安排详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安排表》。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安排表(1030).xlsx
教务科研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