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缓考对象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学生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
二、考核时间
笔试、机试科目2023年9月16日统一考试;
其他科目: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于第三周内分散进行。
三、考核形式
补(缓)考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应按照要求准时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考试要求
1.考生根据考试安排,携带二证(身份证、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将二证(身份证、学生证)放置于课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核对,严防替考。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监考教师提前15-20分钟到达考场,结合本场考生人数和教室布局合理安排考生就座,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时间、座位安排等内容。
4.线下考试期间严禁学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线上考试及开卷考试的考试科目根据考试要求携带教材或相关考试设备。
5.按时完成全部补缓考考试及成绩登录工作,避免对学生重修选课造成影响。
五、其他
1.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补缓考,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考试旷考、考试违纪和重修不及格的学生不安排补考。
3.缓考未通过的学生,不再安排补考。
4.所有补缓考成绩须在2023年9月24日(周日)前录入系统并提交。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各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务科李教师(授渔楼320)。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安排.pdf
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