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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的通知时间:2018-02-10 来源: 作者:

 

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18号)精神,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对象
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二)课题数量及资助金额
学院限额申报2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根据《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列进行选题论证。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选题开展研究。
2.申报者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从事民办教育研究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申报者要立足广东,根据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要求开展政策研究,体现地方特色,成果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课题研究须在6个月内完成。
4.申报者要以研究报告和政策文本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5.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课题评审与管理
(一)教务科研处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最终确定2项予以上报。
(二)学院推荐项目经广东省教育厅评审入选后,由省教育厅与学院签署委托协议。具体课题管理按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管理要求和协议内容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采取网上申报。符合申报要求且通过学院评审的申报者,须在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平台(http://202.116.224.17)上进行网上申报。
纸质申报材料《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201835日前交至教务科研处,校内评审通过后网上申报截止至38日,完善后的最终纸质版(与网报版一致)一式2份于313日前交至教务科研处403,逾期恕不予受理。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其它事项
请在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内下载2017新版申报书填写并上传,以前版本无效。如果在申报书填写和上传中出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教务科研处联系人:蓝瑞荣,联系电话:15992010208
本通知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附件1除外),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附件:1.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务科研处
                                                                                        2018年2月10日
附件1: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docx
文件类型: .docx 604935bc7aa1b176ce360951b45d1086.docx (13.90 KB)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_br
文件类型: .pdf 5e4fd2ce077248be760de2195060a2f4.pdf (1.4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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