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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处工作职责时间:2019-04-03 10:11:18 来源: 作者:

 校企合作处是负责学院与碧桂园集团及其他行业企业校企共同育人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统筹学院与碧桂园集团产教融合、校企共同育人工作,协调学院在办学过程中与集团及所属企业对接中的有关业务工作。

2.      协助专业教学部聘请企业专家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深入企业开展专业需求调研,与企业共同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3.      协助专业教学部聘请碧桂园集团企业兼职教师,建立企业兼职教师队伍档案,加强企业导师培训,参与对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评估。

4.      协助专业教学部建立企业课堂,解决学生岗位能力培养企业实践教学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5.      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定期了解碧桂园集团所属企业对校企共同育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企业对毕业生的需求计划及企业对毕业生质量的信息反馈。

6.      协助各系、专业教学部落实专业教师赴碧桂园集团所属企业顶岗实践的相关事宜。

7.      负责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秘书处相关文件起草、会议召开、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更新等工作任务的落实、协调、跟踪。

8.      制定教学部关于校企共同育人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负责检查、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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