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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时间:2017-03-01 16:37:48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粤建教协﹝2015﹞15号
 
各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粤建人函〔2015〕115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和证书管理工作,做好广东省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一) 考核评价工作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组织安排。
  (二) 各培训机构按照核定的培训区域负责报名资格初审、资料上报、协助考务组织等工作。
二、考核岗位
全国统一职业标准考核岗位:施工员(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员(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工程、设备安装)、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统一考核科目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务知识》两科,每科考核时间为120分钟,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考试为标准化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成绩在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www.gdpace.com(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网)查询或咨询报名单位。
四、考核时间
2016年度结合我省实际需求,分社会考生和在校考生。
(一)社会考生各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第1批考核时间为3月26日、27日,截止报名时间3月1日;
第2批考核时间为6月25日、26日,截止报名时间6月1日;
第3批考核时间为9月24日、25日,截止报名时间9月1日;
第4批考核时间为12月24日、25日,截止报名时间12月1日。
(二)在校考生各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第1批考核时间为2016年1月9日、10日,截止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
第2批考核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29日,截止报名时间2016年5月1日;
  五、具体各科目考核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岗位名称
第一天
9:30-11:30
基础知识
施工员、质量员
14:00-16:00
实务知识
第二天
9:30-11:30
基础知识
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
14:00-16:00
实务知识

 
六、考点设置和安排
考试考点设置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组织安排。
七、准考证发放管理
(一)考生准考证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编制、排号。各培训机构负责打印本机构报名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保管。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要认真检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仔细阅读考试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包括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八、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机构要协助做好考试考务的组织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培训机构要做好报名学员的报考资格审查,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真实有效。按照培训区域原则,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核定范围接受报名组织、考务组织协调工作。
(三)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凭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过期证件或复印件无效,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带入考座,违者一律按违规处理。考生要规范填涂答题卡,认真检查,确保自己的试卷完整和答题卡个人信息填涂无误。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2015年11月27日     
 
(联系人:林海鹏、邱远萍,联系电话:020-8638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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