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学院教职工,都必须以实名加入学院微信群,并以“姓名”+“部门简称”的格式统一群名片。否则,学院微信群不予接受。
学院部门和专业的简称分别为:综合部、教务部、学生部、绩效室、产学研中心;建工、造价、酒店、物业、装饰、园林等专业。
三、学院微信群只可以发布与学院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会议通知、通报,高职教育最新动态信息,检查、督办、交流学院有关工作,宣传学院及师生当中的正面形象等。凡与学院工作内容无关的,不能在微信群里发布。
四、对于学院微信群发布的内容,在没有核实之前,不要轻易点赞。
五、不允许利用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更不允许利用假信息来掩盖工作中的不足。对个人所发布的信息文责自负。
六、对于违反上述各项内容的教职工,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口头批评,并在月度绩效管理中加以体现。
七、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