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合理控制差旅费用支出,根据当前市场消费水平,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二、差旅定义
本标准所指差旅费是指学院学生因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或其他原因需外出所产生的差旅费用。因特殊情况,外出超半个月的不属于本差旅范畴。
三、差旅费范围
差旅费是指因外出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交通费。搭乘公交、地铁、汽车、火车(含高铁和轻轨)、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2.住宿费。
3.伙食费。
4.外出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差旅费标准
(一)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竞赛、大赛、比赛的外出活动,按以下标准执行。
1.交通标准
长/短途火车 | 高铁 | 飞机 | 轮船 | 市内交通 |
硬卧/座 | 二等座 | 经济舱 | 二等舱 | 公交/地铁 |
注:若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高铁一等座或飞机的,须书面申请经专业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及校监审批。 |
2.住宿标准
国内 | 国内(北上广深) | 港澳台及国外 |
100元/天 | 200元/天 | 经审批 |
注:1.原则上安排至少2人合住,确因特殊情况需安排单人间的,须报分管院领导、院长、校监审批。 2.赛事或活动组织者统一安排食宿的,按文件规定标准报销。 |
3.伙食标准
国内 | 国内(北上广深) | 港澳台及国外 |
10元/早餐 30元/正餐 | 15元/早餐 40元/正餐 | 经审批 |
注:赛事或活动组织者统一安排食宿的,按文件规定标准报销。 |
(二)由学院自行组织的参观、学习、交流等外出活动,省内短途的,一般由学院安排车辆,伙食由学院食堂按学生伙食标准自备,由学生自带。确因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伙食标准参照第(一)项标准执行,住宿按以下标准执行。
1.住宿标准
国内 | 国内(北上广深) | 港澳台及国外 |
70元/天 | 130元/天 | 经审批 |
注:原则上安排至少2人合住,确因特殊情况需安排单人间的,须报分管院领导、院长、校监审批。 |
(三)若外出活动由学院派车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五、差旅费报销
差旅费报销流程参照教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