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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第五届“中国创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时间:2022-03-17 来源: 作者:

大赛介绍

第五届“中国创意”大赛(简称“大赛”),以“创响新时代共圆中国梦”为主题,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进乡村振兴为核心价值,努力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帮助其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

参赛丨意义

大赛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展示青年创业风采,支持青年创业实践,建立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一、大赛组织机构

1、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和社团组织

承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2、 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全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3、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对全国组委会负责,对大赛方案策划设计、评审标准规则等方面 提出意见建议,审核评委资格,监督评审过程

4、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全国组委会将邀请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 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全国组委会负责,并在专家委员会监督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二、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 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启动时间: 2022年2月中旬大赛启动,各省按要求成立省级组委会,制定本省大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2)报名和审核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审核确认时间: 截至2022年5月31日

各省组织参赛项目在大赛官网统一报名,按主体赛2个组别、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第二阶段: 省级选拔赛

(1)省级选拔赛

时间: 截止2022年6月30日

除劳务品牌专项赛外,各地原则上须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省级选拔赛,情况允许可延伸到地市和区县,有困难或特殊情况 不能举办的,需经全国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省参赛项目进行选拔。

(2)确定全国选拔赛参赛项目

时间: 2022 年7月5日前完成

各省按照全国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省参加全国选 拔赛的项目。名额具体分配方式请参考官网。

第三阶段: 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

时间: 2022 年7月底前

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集中 在同一城市举办,地点待定。

(1)全国选拔赛

各项赛事均分2个小组同时进行比赛。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 和服务业项目组、乡村振兴专项赛,每组50个项目;青年创意 专项赛每组48个项目;劳务品牌专项赛每组最多48个项目。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采取现场路演方式2天时间完成.各组 获得前15名的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其他项目获得"创翼之星" 奖。

(2)全国总决赛

每项赛事30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 3人,采取现场路演方式1天完成,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 6名、三等奖10 名、优秀奖12 名

本次大赛按照"1+3" 模 式,即1个主体赛 加3个专项赛,其中,主体赛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2个项目组;3个专项赛分别为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和乡村振兴专项赛,按照省级选拔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可直接推荐)、全国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实施。

 

三、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1、主体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2 年5月31 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2、青年创意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 年5月31日,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2)项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四、评审标准及规则

1、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及质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带动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助力乡村振兴",主要围绕项目吸纳就近就地就业数量及质量,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资源利用、民族文化传承,以及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评分。

2、评审规则

全国选拔赛和决赛项目评审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现场路演评分的组织规则及评定标准将在大赛组织实施细则中明确。

 

 

五、经费保障及联系方式

全国组委会所需经费通过申请财政资金和接受社会赞助两个渠道保障。省级以下赛事活动经费由各级组委会负责,各省举办大赛及配套活动时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

大赛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蔡和岑、单禹

联系电话: 010- 64222672、010-64227223

传真: 010—64229135

邮箱: zgcy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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